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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财政局关于征求《金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示

来源:金平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5-18 浏览次数: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云发〔2025〕10号)及《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25〕91号)《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红财行发〔2025〕45号)等有关规定,金平县财政局结合金平县实际,初步草拟了《金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金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日,共15日。公示方式: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jp.gov.cn/)。欢迎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对规划提出意见。征求意见于2026年6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金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73-5221336,电子邮箱:jpczj5221336@163.com ,地址:金平县金河镇环城北路17号。


附件:金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



金平县财政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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