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金平县财政局结合金平县实际,初步草拟了《金平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金平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日,共15日。公示方式: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jp.gov.cn/)。欢迎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对规划提出意见。征求意见于2026年6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金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73-5221336,电子邮箱:jpczj5221336@163.com ,地址:金平县金河镇环城北路17号。
附件:金平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
金平县财政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