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文件的通知》(〔2026〕1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将金平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各责任人岗位发生变动时,由继任人继续履行职责):
一、马鹿塘水库
政府责任人:吴进,金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余姁,金平县水务局局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普光军,金平县水库管理所所长。
二、苦竹林水库
政府责任人:吴进,金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余姁,金平县水务局局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普光军,金平县水库管理所所长。
三、黄金水库
政府责任人:吴进,金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余姁,金平县水务局局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普自忠,金平县金河镇水利站站长。
四、幸福水库
政府责任人:吴进,金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余姁,金平县水务局局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普自忠,金平县金河镇水利站站长。
特此公示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