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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wsb/2026-00001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外事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0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信息

一、主要职责

金平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外办)是金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归口管理指导全县外事工作,同时履行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县外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外事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指导乡(镇)外事工作。

(二)归口管理指导全县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四)负责中共金平县委、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金平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金平县委员会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五)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核、审批事宜,统一办理全县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及护照和外国签证申领手续;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临时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承办全县因公赴港澳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县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事务,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负责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金平县访问的上呈报告。

(六)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平县段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州外办安排部署,定期对中越边界(金平县段)进行联检。

(七)负责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

(八)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负责外国新闻媒体来县采访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九)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县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金平县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金平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设综合股、涉外事务股、边界股、邻国股4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金平县外事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三、领导设置

李 健 党组书记、主任

张伟华 党组成员、副主任

蔡明江 党组成员、副主任

四、联系地址

办公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14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5225888

邮政编码:66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