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收到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边防大道建设项目、金平县沿边扶贫产业园、金水河口岸扩大开放查验基础设施设备、金水河污水处理厂5个建设项目办理规划许可的申请,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仅选址):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项目总用地面积 | 项目建设依据 | 项目建设规划符合性 |
| 1 | 金平县卫生健康局 | 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 | 金平县二级路入口处 | 3.4028公顷 | 《金平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规划》 | 该项目用地符合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的《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金平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金平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 |
| 2 | 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边防大道建设项目 | 金平县金水河口岸 | 4.3244公顷 | 《金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该项目用地符合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的《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金平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金水河镇金水河口岸产业发展区01、02、03地块图则》确定的规划用途。 |
| 3 | 金水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金水河口岸 | 0.6969公顷 | |||
| 4 | 金水河口岸扩大开放查验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 云南省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口岸 | 0.0694公顷 |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金水河公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22〕58号) | ||
| 5 | 金平县沿边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 | 金平县金水河口岸 | 24.6954公顷 | 《金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该项目用地符合金平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金水河镇金水河口岸产业发展区01、02、03地块图则》确定的规划用途。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序号 | 地块编号(项目名称) | 用地单位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设规模 |
| 1 | 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 | 金平县卫生健康局 | 金平县二级路入口处 | 0.59098公顷 | 医院用地 | 容积率≤4.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m。 |
二、公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此公示期限为7天(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pgtzy@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9楼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61500;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7日